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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县物价局关于召开调整城区自来水价格暨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听证会的公告(一)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0-12

  

  龙南县物价局关于召开调整城区自来水价格暨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听证会的公告(一)

  发布日期: 2017-10-10 14:54:00 选择字号:大 中 小 阅读: 216 来 源: 龙南县物价局

  根据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关于全面实施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赣发改收费〔2014〕464号)、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价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市发〔2017〕14号)的要求以及龙南县自来水公司和龙南润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拟于2017年11月中旬召开调整龙南县城区自来水价格暨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名额及构成

  1、听证人:3名;

  2、听证会参加人共设22名,其中:消费者10名,经营者代表2名,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4名,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6名。

  3、听证会设旁听席、记者席。其中:旁听人员5名,新闻媒体2家。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经济政策,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对听证事项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遵守听证会纪律,同意公开姓名、工作单位或住址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三、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产生方式,报名办法及报名时间

  1、请有意向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和旁听人员持个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于2017年10月18日前到县物价局报名(地址:县行政中心四楼429室,电话:3510187、3512070联系人:凌先生)。报名结束后,县物价局将从自愿报名且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随机抽取,并对最终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及旁听人员名单及信息进行公示。如报名人数不足或不符合要求,我局将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2、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由县物价局邀请。

  四、召开听证会的时间、地点

  会议拟于2017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龙南县物价局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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